(续1)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3 适用性能的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住宅套型、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和无障碍设施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300分。
3.1.2 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A。
3.2 单元平面
3.2.1 单元平面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单元公共空间3个分项,满分为40分。
3.2.2 单元平面布局(1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平面布局和空间利用;
2 住宅进深和面宽。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2.3 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宅平面模数化设计;
2 厨房、卫生间细部模数尺寸配合;
3 空间的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
3.2.4 单元公共空间(1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入口进厅或门厅的设置;
2 楼梯间的设置;
3 垃圾收集设施。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
3.3 住宅套型
3.3.1 住宅套型的评定应包括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功能空间尺度2个分项,满分为100分。
3.3.2 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4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套内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贮藏室、阳台等功能空间的配置、布局和交通组织;
2 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视野;
3 厨房位置及其自然通风和采光。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3.3 功能空间尺度(5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功能空间面积的配置;
2 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开间和连续实墙面长度;
3 双人和单人卧室的使用面积和开间;
4 用餐空间面积;
5 厨房的使用面积和操作台长度;
6 卫生间设置;
7贮藏空间使用面积;
8 功能空间净高;
9 户内楼梯尺度。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4 建筑装修
3.4.1 建筑装修(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内装修;
2 公共部位装修。
评定方法:在全部住宅套型中,现场随机抽查5套住宅进行检查。
3.5 隔声性能
3.5.1 隔声性能(2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楼板的隔声性能;
2 墙体的隔声性能;
3 管道的噪声量。
评定方法:审阅检测报告。
3.6 设备设施
3.6.1 设备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厨卫设备、给排水与燃气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和电气设备与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90分。
3.6.2 厨卫设备(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厨房设备配置;
2 卫生设施配置;
3 洗衣机、家务间和晾衣空间的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6.3 给排水与燃气系统(2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给水和燃气系统的设置;
2 给排水和燃气系统的容量;
3 热水供应系统,或热水器和热水管道的设置;
4 分质供水系统的设置;
5 污水系统的设置;
6 管道和管线布置。
评定方法:对同类型住宅楼,抽查一套住宅。
3.6.4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2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状态;
2 采暖与空调系统;
3 厨房排油烟系统;
4 卫生间排风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6.5 电气设备与设施(2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电源插座数量;
2 分支回路数;
3 电梯的设置;
4 楼内公共部位人工照明。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7 无障碍设施
3.7.1 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套内无障碍设施、单元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和住区无障碍设施3个分项,满分为15分。
3.7.2 套内无障碍设施(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内地面;
2 室内过道和户门的宽度。
评定方法:同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套住宅进行现场检查。
3.7.3 楼内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电梯设置;
2公共出入口。
评定方法:同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个单元进行现场检查。
3.7.4 住区无障碍设施(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区道路;
2 住区公共厕所;
3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