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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计算基本要求和一般方法

商品房面积计算基本要求和一般方法
商品房面积计算的基本要求:在对整幢建筑面积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行各套商品房面积的裁分计算,并保证整幢建筑内的各套商品房建筑面积之和等于整幢建筑的总面积。为满足上述要求,减少闭合误差,数据运算应符合:
    ①建筑各层边长尺寸、各户(套)内套内建筑面积的边长尺寸均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②面积计算以平方米为单位。
    ③运算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如各层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保留四位小数。
    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至少保留六位小数。
    ⑤最终计算成果保留两位小数。
    商品房面积计算的一般方法:
对建筑竣工图纸,包括建筑施工图(建施图)和结构施工图(结施图)进行认真读图和详细了解,并到现场进一步核实,发现竣工图与实物有不符的情况,要重新提供竣工图纸或变更设计文件。
    现场测量建筑物,主要测量建筑物的总尺寸,并与竣工图尺寸进行比较,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采用竣工图上标注的尺寸进行面积计算,否则要重新提供竣工图纸。
根据竣工图纸绘制分层平面简图,计算出各层的建筑面积和各户(套)的套内建筑面积,并整理出完整的面积计算成果书,其内容包括整幢建筑面积计算表,各户(套)建筑面积计算表,整幢建筑各户(套)建筑面积汇总表。
    整理面积计算说明:对面积计算过程中牵涉的主要问题、处理方法、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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