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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房需要法制化 建设部首提制订《住宅法》

    据悉,《住宅法》将对我国住房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予以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市场的基础法律。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昨日明确指出,政府将研究制订《住宅法》。这也是建设部对我国出台这一法律的首次表态。

沈建忠是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了这一消息。据悉,《住宅法》将对我国住房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予以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市场的基础法律。同时根据住房市场的现实情况和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加以完善、修改和细化。

保障住房需法制化

昨日,沈建忠表示,此次新的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政策将明确目标责任制,以便于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同时也可令地方政府按照这样一个目标,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去制定措施来落实。

但是,政策落实只是一时之计,从长远来看,还需要有一个长效机制来真正保障目前的政策得以运行。沈建忠透露,目前政府制定的政策还需要有一套制度以及长效机制作为保障,因此要加强立法工作,其中包括研究制订《住宅法》、《住房保障条例》等,使得目前的政府政策真正实现制度法制化、规范化。

《住宅法》再度受关注

早在2001年,中国就曾经酝酿制订全国首部《住宅法》并上报全国人大,但这一法律却迟迟没有正式诞生。

最近,随着对住宅保障法律体系的讨论日渐深入,随着《物权法》下月1日开始实施,《住宅法》再度受到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了《住宅法》立法案的议案。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元端表示,尽快建立新的住房制度,尤其是住房保障制度,需要一部完整的《住宅法》,这才是当前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现代意义上的“住房保障”,我国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目前各地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建设部等部委和各省区市政府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文件,这与我国目前积极稳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宅问题的目标与要求已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制订一部《住宅法》。

他山之石

1.美国《住宅法》:让多数人买得起房美国国会于1949年通过了《全国可承受住宅法》,此后又通过了《住宅法》、《城市重建法》、《国民住宅法》、《住宅与社区发展法》等相关法律,宗旨就是要生产安全舒适且绝大多数居民可买得起的住房。

2.日本《公营住宅法》:政府建住宅低价出租

日本于1951年颁布了《公营住宅法》,中央与地方政府合作建住宅,全部低价出租给低收入者。

3.韩国《住宅法》修正案今年获国会通过

    今年上半年,韩国《住宅法》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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